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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呼吸窘迫综合患者会出现呼吸困难,但是急性呼吸窘迫综合这种疾病患者还会出现循环系统和呼吸系统的症状,这些症状如果严重的话还会影响到患者的疾病恢复,为此需要我们及时的去处理和治疗,但是在处理和治疗之前还是了解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的症状吧。
起病急剧,呼吸道症状多在基础疾病发生后12~24h内出现,例如脓毒症,创伤和可见胃容物吸入后发生ARDS者,约半数在原发病确诊后24h,约85%在72h内出现ARDS,其余病例可延迟至1周左右。
症状表现为呼吸频数和窘迫,进行性呼吸困难,吸氧治疗难以缓解,烦躁不安,发绀和心率增速,早期肺部体征不明显,或可闻肺泡呼吸音减低和干湿啰音,后期出现肺突变体征,病情严重者可伴有多脏器功能障碍(衰竭)的表现。
在许多情况下,创伤者可发生呼吸损害。多发性肋骨骨折、肺挫伤、肺破裂、血胸和气胸等造成胸廓及胸腔内的直接损伤是常见的原因。头部创伤后意识昏迷者,由于血液和胃内容物的误吸或神经源性反射性肺水肿,引起呼吸损害也不少见。近年来,对非胸廓的创伤者发生的急性呼吸衰竭,越来越被注意;如大量输血及输液过多,骨折后的脂肪栓塞,以及创伤后感染,都是造成呼吸窘迫综合征的熟知原因。
以上专家对于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的知识虽然做出了阐述,但是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的患者还会因为疾病症状出现其他的并发症需要我们及时的去了解,为此针对于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的症状我们做出了以上的知识阐述,我们最好及时的做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