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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病不止可以性接触传播,母婴传播也是其途径之一,而查出患有淋病的孕妇要怎么治疗淋病呢,会不会在治疗期间传染给胎儿呢?孕妇的身体原本脆弱,对药物的选择也是有条件的,所以治疗患有淋病的孕妇应该注意以下几方面:
1.凡在人类试验中已经证实在早孕期至晚孕期对胎儿有害的药物不用。
2.在动物试验中证实无害,未经人类早孕期试验证实,或动物试验证实有不良影响,但未经人类早孕期试验证实的药物不用。
3.已证实对人类胎儿有害,但在无其他良好有效的治疗措施下,不得不冒险使用的药物,应取得患者同意后应用。
4.经动物实验证实有致畸或致胚胎死亡,而在人类未做对照实验,或在动物及人类均未做实验的药物应不用。
5.在人类或动物实验中均显示可致胎儿畸形.或对胎儿有害,孕妇应禁用的药物禁用。
6.孕妇淋菌性宫颈炎等无合并症淋病:首选头孢曲松o.25克—1克,一次性肌肉注射;或头孢克污400毫克,1次口服。对于疗效不佳或对上述药物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或阿奇霉素口服,孕妇淋病应禁用喹诺酮类或四环素类药物治疗。鉴于阿奇霉素对孕妇与哺乳期女性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故阿奇霉素—般不作为孕妇淋病治疗的常规用药。
7.孕妇淋菌性输卵管炎等合并症淋病治疗的药物选择与淋菌性宫颈炎等无合并症淋病相同.促疗程要延长,多连续用药10日。
8.孕妇淋病是否终止妊娠和分娩方式的问题:妊娠淋病如能早期及时彻底的治疗,预后较好,一般不必终止妊娠。患淋病的孕妇的分娩方式无特殊要求,但在分娩时.淋病仍未治愈者要注意产道严格消毒,防止胎儿或婴儿被传染淋病。
建议在准备要宝宝之前到医院做全面的身体检查,如果发现自身或是伴侣携带淋病菌可以先彻底治疗淋病后在考虑生孩子。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重要的是对孩子也是一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