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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系统性红斑狼疮是一种由于自身免疫系统有缺陷或遭到破坏而导致的免疫性疾病,患者一般会出现发热,疲倦,乏力,体重减轻等症状,它的发病原因一般归结为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的相互作用。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出现皮肤损害,在面部等地方出现红斑,甚至稍微水肿。
妊娠期妇女由于妊娠期抵抗力相对变弱,如果再加上家族中有红斑狼疮患者的话,就很有可能患上妊娠期合并系统性红斑狼疮。经过研究发现,在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患者中,有30%的患者是产妇,一般会出现很多并发症,例如:反复流产,胚胎停育,胎儿生长受限,胎死宫内等疾病,给产妇和胎儿带来很多危险性。
妊娠期合并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诊断甄别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一、妊娠期高血压。如果患者出现水肿,高血压,尿蛋白生该,则就要考虑可能出现了系统性红斑狼疮,可以通过化验检查得出正确的诊断。这对预防患者病情恶化以及对患者进行及时治疗有非常积极的作用。二、贫血。妊娠期的妇女非常容易出现贫血的症状,如果只是营养性贫血,则可以通过补充铁剂,叶酸,或者调整饮食得以缓解,但是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妇女可能会出现溶血性贫血,即红斑狼疮免疫抗体的指标会呈阳性,所以患者要多加注意。三、原发性血小板减少。经过调查发现,有25%的患者在患上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时候有血小板减少的症状,就会被误诊为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患者要注意进行抗核抗体的免疫学再检查,以免延误病情。四、淋巴结肿大。有一部分患者会出现淋巴结肿大的现象,要及时进行化验诊治,排除淋巴结结核和霍奇金病症。
总之,妊娠期妇女由于自身免疫系统相比正常人而言较弱,所以要在平常的饮食和生活中多加注意。如果家族内有红斑狼疮的病症出现过,要在妊娠期出现异常反应的时候,及时去正规医院进行化验诊治,以防止延误病情,耽误病情的控制和治疗,给产妇和胎儿造成不可挽回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