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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疗
本病轻型及早期病例以非手术疗法为主,无效者则需行手术扩大椎管。
1.腰椎椎管狭窄症的非手术疗法
(1)传统的非手术疗法:主要强调:
①腹肌锻炼:以增加脊柱的稳定性。
②腰部保护:包括腰围外用、避免外伤及剧烈运动等。
③对症处理:理疗、药物外敷等。
(2)药物疗法:目前尚无特效药物,大多选用具有活血化淤功能的丹参类药物,包括复方丹参注射液等,可酌情选用。
2.腰椎椎管狭窄症的手术疗法
(1)手术病例选择:
①非手术疗法无效者:此组病例大多系继发性腰椎椎管狭窄症患者。
②经常发作者:指凡发作频繁、已影响工作及日常生活的病例。
③根性症状较明显者:宜及早施术,以免继发蛛网膜粘连。
(2)临床上较为常用的术式及其选择:
①因黄韧带肥厚所致者:仅行黄韧带切除术即可。
②一般骨性椎管狭窄者:对症状严重者,应行椎管扩大减压术。
③侧隐窝狭窄者:在确认受压神经根后,取扩大开窗或半椎板入路,凿去小关节突内半,再沿神经根向下切除相邻椎板上缘,以扩大神经根管,直到神经根充分松解。术中不宜挤压神经根。
④单纯小关节变异、肥大者:应将向椎管内突出的骨质切除,术式与前者相似。
⑤合并椎间盘突(脱)出症者:应于术中一并摘除。
⑥术中发现硬膜囊增厚、纤维变、搏动消失甚至变形者:可将硬膜切开,在蛛网膜外观察。如有粘连物,或蛛网膜本身已肥厚时,则应将蛛网膜切开检查,并行松解术。
⑦伴有椎节不稳定者:可行椎体间融合术(目前多选用Cage)或椎弓根固定术。如二者并用,一般病例可于术后2~3周下地活动。
(3)术式介绍:
①手术适应证:
A.发育性腰椎椎管狭窄症:诊断明确,经非手术疗法治疗无效者。
B.继发性腰椎椎管狭窄症:在处理原发病的同时,将椎管扩大减压。
C.其他:对合并腰椎间盘脱出症的腰椎椎管狭窄症患者及腰椎椎管内肿瘤患者等,可同时施术。
②麻醉及体位:以全身麻醉及局部麻醉为多用,或其他麻醉;俯卧位较方便,亦有习惯侧卧位者。
③术式:
A.切口:一般位于腰4~骶1段,因此切口范围多取该段正中纵形切口。
B.暴露椎板:按常规。
C.暴露椎管及后路减压:与前述基本相似。但椎管狭窄症(发育性)者的椎管不同于一般椎管,易出现某些情况,因此在操作时应注意以下特点:
a.黄韧带:多较厚(严重者其垂直厚度可在0.6~0.8cm以上)及内陷,且其内壁多与硬膜囊相贴在一起,或有粘连。因此,在切开及切除时应小心,切勿过深而伤及硬膜囊或马尾神经。
b.椎板:不仅椎板较厚(多超过4mm),且两侧椎板之间所构成的夹角较小。因此,不仅放置椎板咬骨钳困难,且咬切时甚易滑动、变位而不易切除。因此,宜采用头部较狭的长柄咬骨钳,在操作时尽量与椎板保持垂直状。对操作十分困难者,亦可选用长柄尖头四关节鹰嘴咬骨钳呈纵向切开椎板。
c.小关节:多呈增生或畸形状,因此使管径呈现明显的节段性狭窄(或节段性加剧)。对突至椎管内的小关节部分应将其切除,其余部分则应尽量保留。即在扩大椎管的同时,尽力保持腰椎诸结构的完整性。
d.椎管:严重发育性狭窄者的管径仅为正常人的1/2或2/5,不仅硬膜外脂肪消失,且硬膜囊可被束成细条状,并于小关节处形成蜂腰状外观。为此,作者主张采取保留小关节完整的椎管扩大减压术。不仅椎管应充分减压,且注意根管亦获得减压。
椎管的减压范围一般以腰4~5及腰5~骶1为多见。减压后硬膜囊仍未出现搏动或是细导尿管无法再向深部插入达5cm者,表明椎管减压范围不足,应根据是否有临床症状而决定需否再扩大减压范围。切记:以临床为主。
e.硬膜囊:易与周围组织形成粘连,如需牵拉时,应先行分离松解。如伴有蛛网膜下隙粘连时,则需行松解术。
f.椎管前壁:可能有隆突物,应酌情进行切除。对椎管十分狭小者,操作非常困难,术前及术中必须充分认识,切忌造成脊神经根或马尾的误伤。
④闭合切口:施术完毕,用冰盐水反复冲洗术野,清除异物,而后依序缝合诸层。
(4)术后处理:术毕冲洗创口,彻底止血,裸露的硬膜囊及神经根可取薄片脂肪覆盖,并置负压引流管,以减少粘连。在恢复期中,除一般注意事项外,应加强腰背肌及腹肌锻炼,并防止外伤。
①一般情况下勿需于椎板切除处行植骨融合术,因其可引起继发性椎管狭窄症,其后果较原发性者更为复杂,应避免。
②严重型且多节段狭窄者:有人试将几节椎板自狭窄部整块切下,将内板切除后再盖上,从理论上讲,此既可扩大椎管完成减压,又可保留椎板及保护硬膜囊,并可减少瘢痕压迫,但此种手术技术要求较高,需临床实践丰富者操作,否则反而形成压迫。
③椎管狭窄症患者:其椎板厚度可达1cm或更多,硬膜囊与椎板间无保留间隙,甚至有粘连,切除不易;不允许将椎板咬骨钳插至椎板下方,此时操作务必小心,手术应绝对保证硬膜囊及神经不受损伤。
(二)预后
经治疗后,一般预后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