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在线免费咨询
更新时间:2015-12-14 14:22:53
童弱视定义:凡眼球无器质性病变,但由于废用而造成无法矫正的视力低下在0.5或0.8以下,统称弱视。也有人认为婴儿在出生后5~6个月时视力已基本上可以达到成人(正常)标准1.0,故说凡矫正视力低于1.0者都应属于弱视范畴。一般认为4~5岁小孩视力可以达到成人1.0的视力。弱视的分类:1.斜视性弱视。因斜视影响的后果是继发的、功能的,因而是可逆的。2.屈光参差性弱视。因屈光参差较大,大脑中的物象大小不等,屈光不正的物象被抑制,日久遂发生弱视。也是功能性的、可逆的。3.形觉剥夺性弱视。在婴幼儿期由于角膜混浊、先天性白内障或上睑下垂遮挡瞳孔,至光线不能充分进入眼球,剥夺了黄斑部接受正常光的刺激的机会,产生功能性障碍而产生弱视。4.先天性弱视。在胎儿或新生儿时常有视网膜或视路出血或继发于眼球震颤。5.屈光不正性弱视。多为双侧高度屈光不正没有戴镜矫正时,双眼视力同样低下,以远视常见。
1、 弱视的发现应越早越好,才有利于治疗。但患孩年龄越小检查越困难,可能性越小,也越容易漏诊。所以在3~4岁时就应该检查儿童的视力辨认情况。凡有屈光不正者(尤其远视)、斜视儿童,屈光参差大的都有可能发生弱视,故应警惕。
2、 另外弱视的体征之一就是对字体识别能力发生“分开困难”或称“拥挤现象”(即对个别字易认,对摆列成行的字识别难。目前最精确最可靠和重复性强的检查法是视觉诱发电位(VEP)或诱发反应(WER)。
3、 弱视的治疗。弱视眼有中心注视(黄斑部中心凹注视者)及旁中心注视(非黄斑部中心凹注视者)两大类。故治疗方法不尽相同。常采用的有①散瞳戴镜②遮盖健眼③家庭作业④增视疗法。尽量从旁中心注视转为中心注视。
总而言之,对于小朋友的眼睛属于弱视症状来说,应抓紧在9岁以前及时治疗,因之前的治疗效果是最好的,年龄越小,效果就越好,否则就不容易治疗。希望广大家长能认识到弱视治疗的重要性,也认识到治疗对于小朋友的眼睛来说,可是影响一辈子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