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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管理,严格控制麻醉镇痛剂使用。
2、禁毒,坚决打击贩卖阿片类药物犯罪分子活动,对有中毒者进行禁毒。
3、发现阿片类中毒后,首先确定中毒途径,中毒较久,口服者,应洗胃,但禁用阿扑吗啡催吐,如发现皮下注射吗啡过量,速用止血带扎紧注射部位上方,局部冷敷,以延缓吸收,结扎时间歇放松。
4、呼吸抑制时用阿托品以刺激呼吸中枢,保持呼吸道通畅和吸氧。
5、阿片类解毒剂:
(1)纳络酮,0.4~0.8毫克肌注或静注,
(2) 纳络芬(丙烯吗啡):5~10 毫克/次,肌注或静注,必要时间隔10~15分钟重复注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