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坏死是怎么引起的?
骨坏死不是一种单独的疾病,而是由多种因素导致的一种共同征象,现将其原因分述如下。
创伤性因素
创伤性骨坏死是由于创伤使骨的某部分的主要血液供应遭受破坏而发生的
缺血性坏死,典型病例是股骨颈的头下
骨折或
髋关节脱位后,由于供给股骨头血液的关节支持带动脉被损伤,导致产生股骨头缺血性坏死,此外,距骨和月骨的骨折,脱位及腕舟骨腰部骨折等,也可因其血液供应被损害而发生缺血性坏死,这类骨坏死的原因比较明确,属大血管系统供血障碍所致,统称为创伤性缺血性骨坏死。
职业因素
众所周知,周围环境中的气压变化可危及人类健康,例如从事水下作业的潜水员,以及其他高压环境中的操作人员和高空飞行等专业的从业人员,均可在快速减压过程中因发生血管供血障碍而出现骨坏死,此种情况称为减压性骨坏死(decompression osteonecrosis)。
药物因素
大量临床病例表明,长期服用超过生理需要量的肾上腺皮质类固醇,易引起
股骨头坏死,此外,放射线照射,
酒精中毒,胰腺炎,
镰状细胞贫血,Gaucher病,肝脏病,
红细胞增多症,
糖尿病,肥胖病,
高尿酸血症等亦可诱发本病,所有这些因素如何引起或诱发骨坏死尚不清楚,但推测大多与激素有关。
近年来不断有临床研究表明:在此类患者常有多种因素存在,因此其发病原因可能是多因素复合作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