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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疗
治疗原则首先应当针对出血的原因立即设法止血,另一方面要采取紧急措施补充血容量,防止休克的发生。迅速输入生理盐水、复方生理盐水、血浆、右旋糖酐、人血白蛋白(白蛋白)或羟乙基淀粉,并立即配血尽早输入全血。待出血停止,再进一步根据病因进行必要的治疗。对贫血本身一般不需特殊治疗,应在度过急性期后及早给予高蛋白质、富维生素的饮食,如果体内贮铁充分,造血功能正常,则红细胞在出血停止后4~6周恢复正常,血红蛋白的恢复要落后2周。有严重贫血者应输红细胞纠正贫血。原有慢性失血史或原先贮铁量不足者,出血停止病情稳定后可给予铁剂,以促进红细胞的生成和铁贮量的补充。
(二)预后
经过积极治疗后,一般预后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