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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虽可因其原发疾病的不同,而导致精神症状有所差异,但一般都具有依以下共同特点[2]。
1.精神障碍与原发躯体疾病的病情在程度上有平行关系,随躯体疾病的消长而消长,可有一种状态转变成另一种状态。各类精神障碍常反复交织出现,错综复杂,症状有昼轻夜重的特点。
2.精神障碍与原发躯体疾病在时间上常有先后关系,精神症状常出现在躯体疾病的高峰期,但部分患者的躯体疾病已精神症状为首发表现。
3.急性躯体疾病常引起意识障碍,慢性躯体疾病常引起智能障碍和人格改变,智能障碍和人格改变也可由急性期迁延而来。在急性期、慢性期、迁延期均可以叠加精神病性症状、情感症状及神经症症状等;
4.精神障碍缺少独特症状,同一疾病可以表现出不同的精神症状,不同疾病又可表现出类似的精神症状。
5.患者一般具有躯体疾病体征或实验室阳性检查结果。
6.治疗原发疾病及处理精神障碍,可使精神症状好转。
7.病程和预后决定于躯体疾病的的病程和严重程度,预后一般手机可逆的,回复后大多不遗留精神缺陷。少数长期陷入昏迷者,偶可遗留人格改变或智力减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