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用症的症状有哪些?
常见症状:失用性综合征
1.面部运用障碍
先要求患者依据言语指令做出各种动作,再依据视觉指令模仿各种动作,如撅嘴、吹口哨、微笑、闭眼、皱眉、张口、闭口、摇头等。面部运用障碍是两侧性的,大多侵犯面神经所支配的肌肉。运用障碍对各种动作的影响是不一致的,其中一些运动受累,另一些则无恙,如患者可以吹口哨却不能
咳嗽。有时患者不能随意去做一个动作,却在无意之中自动性完成。患者还表现动作倒错,如让其闭眼却伸出舌头。
2.手的运用障碍
让患者进行以下动作:手指的内收及外展,手指分开及合拢,手的旋前及外转,拇指对掌,拍衣服,
瘙痒,指关节敲门,弹指,行礼和挥手,手的运用障碍特点类似面部。
3.躯干和下肢的运用障碍
检查者可让患者做出以下动作:变换卧位,自卧位坐起,躯干弯向前方或侧方,散步,奔跑,独脚跳,用脚跟叩击地板,交叉两腿,身体左转、右转,脚在空中划圆圈或写一个字。运用障碍可仅限于一侧,两腿应分别进行检查。
具有躯干和下肢运用障碍的患者,其行走是很特殊的,患者向前迈出一步即犹豫不决,继之用同一只腿再迈一步即停止;或者脚提起来向前迈出而空悬在那里,由卧位坐起时将两下肢举起但无躯干的运用参与。翻身运动时患者似乎忘记应当运动身体的哪一部分;用下肢写数目字或划圆圈时,患者胡乱移动下肢。
4.物品处理的运用障碍
物品处理时运用障碍表现为,不能正确地使用某一物品来完成某种作业和动作。观察在非检查情况下患者如何使用物品,动作是否正确。检查时可进行一手测验和两手测验:一手测验可让患者投球、刷牙、梳头等;两手测验常用的项目是让患者划擦火柴,点着香烟或蜡烛和打结。如果没有物品,可在缺乏实物的情况下进行想像的动作。一手测验时,患者常发生错误的动作,或者其手的动作笨拙;或者在错误的目的下使用某一物品,如用牙刷来梳头。两手检测要求完成的动作是较复杂的,需要按特定的顺序操作,患者往往不能正确执行,如点香烟时不能做出适当的动作,如不能打开火柴盒,或不能从开着的火柴盒中取出火柴,或划燃火柴后将其送入口中。严重的患者,动作可变为无目的、不定型的动作。
5.绘画障碍
让患者绘一房屋、树木、剪刀和人物等,或者绘一几何图形。检查时要注意患者是如何进行绘画的。患者绘画时非常笨拙,笔下去是粗的和不平整的,线条堆于一起或相互交错,画出来的是难以识别的混乱图像。有的绘画非常简单,漏掉或移位是经常的,如将眼画得离开面部,或者由面部伸出手臂,或者画一房屋时将烟筒放于窗户上。绘画时患者对整个布局缺乏规划和预描。
6.结构障碍
主要表现为对多角度空间结构的综合不能。检查时让患者用火柴杆摆一简单的几何图形,或让他画一房屋,必要时要让其摆积木。当患者存在严重的结构障碍时,他完全失去执行任务的能力,或者拿着火柴杆、积木无目的移来移去,或者乱摆。抄绘和复制(按摆好的式样摆积木)时也出现同样的混乱。轻症患者动作很慢,一个简单动作都不肯定而且错误百出。绘画时线条不齐,出现长短、粗细、倾斜度和断续性现象,或其他不成比例、不成规则的变化。此外,各个构成部分虽然存在,但它们的相对位置则过于靠拢、重叠、分散、倒置,或对空间关系全然不顾,整个图像缺乏立体透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