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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今的整体医疗水平来看,对于早产的确诊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在临床工作中,一般都会通过患者对应的临床症状结合相应的诊断标准进行判断的。那么,早产的具体诊断指标究竟是什么呢?诊断之后的治疗又是遵循怎样的原则呢?接下来,就为大家揭开这个问题的面纱,让大家对此有一个更加客观的认知。
诊断依据:
1.妊娠在满28周至不满37周之内出现与足月产相似的临床表现。 2.宫颈管变短,消失及宫口扩张。若宫口〉4cm或胎膜已破则早产不可避免。 3.超声波检查示胎儿未成熟
治疗原则:
1.卧床休息。 2.胎儿存活,胎膜未破,宫口扩张〈4cm者给予药物抑制宫缩。 3.胎膜已破者应尽量提高围产儿的存活率,同时给予抗生素防感染。
用药原则:
1.对宫缩不规则者以口服舒喘灵为主,后者慎用。 2.胎儿珍贵或症状明显者则静脉用药为主,口服药物及其他支援疗法为辅。
辅助检查:
1.对首次发生早产者检查专案以检查框限“A”为主; 2.对既往有过流产、早产者或疑子宫有病变者检查专案可包括检查框限“A”、“B”或“C”。
疗效评价:
1.治愈:症状体征消失,妊娠继续满37周以上。 2.未愈:症状体征未改善。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很多疾病都是可以预防的。早产当然也不例外。对于一些高发性的孕妇来说,预防就显得更加重要了,她们在怀孕之后必选严格把控自己的健康状况,补充充足的叶酸也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