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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5-04-27 22:51:56
股骨头坏死一般是一个病理上演变的过程,由股骨头的负重区域开始,在力的作用下使坏死骨的骨小梁结构发生损伤,即显微骨折,此外还包括之后针对损伤骨组织进行修复的过程。一般情况下股骨头坏死定然会引起关节的疼痛、关节活动的障碍以及负重行走等功能障碍,但患者不应被“坏和死”这种文字所代表的恐怖含义所影响,股骨头坏死的病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一般只累及到个别的关节,病变可以减轻、消退和自愈,即使病情严重,到最后还可以通过进行人工髋关节置换术补救,且愈合后仍能可步行。
1、 一般股骨头坏死的病因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股骨颈骨折后复位不良造成的愈合较差、股骨头内的负重骨小梁等承载重量的能力下降并出现损伤,另一种则是患者自身骨组织的病变,例如患者使用糖皮质激素或慢性酒精中毒因而导致骨坏死等原因。
2、 股骨头坏死的临床症状多种多样,且发作的时间以及程度也不太相同,且多数症状可与髋关节疾病搞混,临床上一般较难做出诊断,股骨头坏死的患者最常见的症状即为持续或静息的疼痛,部位可分布在大腿近侧、髋关节等处,有时可放射至膝部。
3、 股骨头坏死一般治疗的关键在于对症对因治疗,当患者由于酒精或激素中毒出现股骨头坏死是,应立即戒酒或终止使用糖皮质激素以缓解中毒症状。其次,患者应根据病情减少自身的负重并尽量避免行走,减轻股骨头负重区的负担。
患者在股骨头坏死的治疗中,消除病因是终止股骨头病变坏死停止并转向恢复的关键,应及时保护已发生坏死的区域,与此同时应通过治疗促进骨的再生以及病变组织的修复,尽最大可能使患者之得到有效恢复,并恢复承重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