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根治术切除范围及术式已日趋标准化。手术适应证也日益明确。根据全国胃癌协作组参照日本胃癌规约,把胃癌根治术分为根治Ⅰ式(R1)、根治Ⅱ式(R2)和根治Ⅲ式(R3)三种基本术式。对某些早期胃癌,即病变局限于粘膜层,做R1手术,清除胃周第1站淋巴结即可达到治疗要求。对于一般进行期胃癌,R2手术可作为基本术式,须清除第2站淋巴结。对某些已有第3站淋巴结转移的胃癌,应施R3根治术以争取相对性治愈切除。所谓胃癌根治术,其根治性亦是相对而言的,其效果取决于胃癌的分期、病变部位、淋巴结转移、生物学特性等因素。因此手术术式也据此而作决择。根据近年来国内外报道,扩大根治术获得了更好的疗效,因而以R3为基础的根治性全胃切除术或联合脏器切除术,已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图1]。
胃癌是全胃切除的主要适应证:
1.按全国胃癌协作组的分期法,属第Ⅱ、Ⅲ期的上部(C区)和中部(M区)以及下部(A区)胃癌侵及胃体者(AM)。
2.范围较广的胃表浅淋巴结弥漫型或分布较散在的多灶性早期胃癌,宜作包括第1、2站淋巴结在内的全胃切除术。
3.因良性疾病行胃部分切除术后的残胃癌。
4.胃淋巴肉瘤和胃平滑肌肉瘤。
5.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是目前除胃癌外最常见的全胃切除手术指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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