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复使以手法(首先矫正内收和内翻,最后矫正下垂),使畸形完全矫正或矫枉过正;用石膏或夹板(Denis-brown)将足保持在矫枉过正的位置,直至不再出现畸形复发倾向为止。假如采用上述治疗方法满3个月,从临床检查和X线照片上显示足仍不正常时,应采用手术疗法。将踝关节和足内侧面所有绷紧地韧带都切断,并将妨碍足畸形得到完满矫正地任何肌腱都延长,包括跟腱在内。最后,诸跗骨得到解放,恢复其正常关系,特别应注意踞骨和舟骨地位置。手术后用石膏固定2-3个月。手术方式:2-12岁的儿童有五种手术可以斟酌应用:⑴分离足内侧段缩的软组织,然后将足用力外翻矫正到跖行位,石膏固定3个月;⑵将胫骨前肌腱或胫骨后肌腱向足背外侧转移,通过骨间膜到足背外侧,以加强足外翻肌的作用;⑶延长跟腱;⑷切除跟股关节各一块骨片,缩短足外缘,将跟股关节融合【伊凡斯(Evans)氏法1961】;⑸当跟骨内翻是显著畸形时,做跟骨截骨术,在跟骨内侧插入一块楔形骨片,以矫正负重线【戴瓦(Dwyer)氏法】。超过12岁的儿童,必须采取骨的手术:从跗骨切除一块适当大小的楔形骨块(基底在上外侧),将足背外翻,以闭合切骨后的空隙,将足矫正为跖行位。12岁以内的儿童不要采用这种手术,因其可妨害足的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