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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治要点:
(一)本证为肝肺同病,属实证,治疗以泻肝清肺为主法。情志郁结化火犯肺者,以黛蛤散合清金化痰汤为主;肝经热邪炽盛,上犯于肺,可用龙胆泻肝汤合泻白散化裁;肝火灼伤肺络,症见咳血者,以黛蛤散合泻白散为主,加凉血止血药。
(二)肝肺同病,主要责之于肝。但治肝疗效不显著者,应注意调整治法。如肝火上炎灼肺,清之不已者,予以清金制木法,选用沙参、麦冬、天冬、石决明等;肾水亏虚而肝火密,清之不应者,予以补母法.宜六味地黄丸之类。
(三)肝主升,肺主降,肝肺同时受病,肝升太过,肺降不足,气机升降失调,用药时应注意其升降浮沉之性与病证相宜,尤当重用沉降之药。
(四)火为阳邪,最易伤律,耗血动血,木火燔灼,常引起肺阴不足,治疗时要注意顾护肺阴。清肝泻肺之药,大多苦寒伤胃,脾胃薄弱者慎用。
(五)本证与情志关系密切,故在药物治疗的同时,要配合情志的疏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