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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娩损伤
(1)压迫坏死:由于头盆不称、胎位或胎儿异常形成滞产,尤其是第二产程延长使胎先露(特别是头先露)长时间停留在真骨盆的某一部位不能顺利下降,致使膀胱、尿道和阴道壁等软组织长时间被挤压在胎先露和母体耻骨联合之间,因缺血、坏死而形成尿瘘。组织压迫可发生在骨盆的不同平面使组织发生缺血坏死,即“干性坏死”,产后7~10天组织脱落形成瘘孔。若在骨盆入口平面,常累及子宫颈、膀胱三角区以上部位、或输尿管,导致膀胱宫颈瘘、膀胱阴道瘘或输尿管阴道瘘;挤压在中骨盆平面时,多累及膀胱三角区及膀胱颈部,导致低位膀胱阴道瘘或膀胱尿道阴道瘘;挤压发生在骨盆底部达骨盆出口平面时,多累及尿道,导致尿道阴道瘘。
(2)产道撕裂:在头盆不称,胎位异常(特别是横位)时,不合理使用缩宫素(催产素)及前列腺素引产等可使宫颈、阴道壁撕裂,甚至子宫破裂,累及泌尿系统形成尿瘘。尿瘘修补术后再次阴道分娩,原瘘口瘢痕可因承压过大而裂开,以致尿瘘复发。
(3)产科手术损伤:处理难产时术者不遵守操作规程,如术前不导尿,粗暴的臀牵引和内倒转,施行产钳和胎头吸引器时未及时发现误夹或误吸阴道宫颈组织,穿颅毁胎器械放入产道时未用手指保护,均可造成软组织损伤,剥离胎盘时手指抠破子宫及膀胱均可造成尿瘘。近年来剖宫产率异常高,如不加强预防措施,此种损伤造成的尿瘘亦会相应地增加。由于膀胱与子宫下段粘连,或者下推膀胱不充分,在娩出胎儿时子宫切口撕裂累及膀胱而又未能及时发现予以修补,或缝合子宫切口时误缝膀胱或输尿管,均可导致尿瘘。
2.妇科手术损伤 女性生殖系统与输尿管下段、膀胱及尿道关系十分密切,若手术者对局部解剖不够熟悉,操作不仔细,或者解剖位置变异、粘连、畸形均可误伤输尿管、膀胱与尿道。
3.疾病损伤 由于疾病损伤而引起的尿瘘较常见者有下列几种:
(1)膀胱结石,由于结石压迫膀胱组织,致组织缺血坏死脱落而形成瘘管。
(2)膀胱结核所致的尿瘘多见于幼女,病变往往最先发生在输尿管口周围,逐渐蔓延至膀胱三角区,然后延及整个膀胱,膀胱黏膜水肿、充血,以后形成结核结节,干酪样变化及溃疡,最后病变侵入肌层造成瘘孔。
(3)泌尿生殖器的晚期癌症,由于癌组织的浸润和破坏阴道壁造成瘘管。
4.局部治疗损伤
(1)子宫脱垂注药损伤:应用注射药物治疗子宫脱垂如无水酒精、明矾等注入子宫旁韧带,使组织发生瘢痕挛缩,将脱垂之子宫上提,由于注射部位错误,误将药物注入阴道前壁及膀胱,以致造成组织坏死、脱落而形成尿瘘。
(2)子宫托嵌顿:子宫脱垂患者用的子宫托,留置阴道内时间过久,形成嵌顿,致使组织受压、缺血、坏死而形成尿瘘。
(3)放射治疗引起的损伤:主要为子宫颈癌及阴道癌放射治疗后所引起的损伤,多因放射剂量过大,容器置入的位置不当或固定不佳而引起。
5.先天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