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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疗
有一些专家认为,小细胞肺癌和恶性淋巴瘤致上腔静脉受压综合征较为多见,迅速进行放疗或化疗可缓解症状,甚至疗效极佳,对这些肿瘤行放疗或化疗72h之后,肿瘤坏死明显,治疗后再活检常难做出正确诊断。因此,对这些敏感的肿瘤还是争取明确诊断之后再施行治疗。
对上腔静脉受压综合征可采用化疗、放疗以及抗凝和外科治疗,前两种方法最常用。首先用姑息措施,卧床时头抬高,应用激素和利尿剂有一定效果。对小细胞肺癌和恶性淋巴瘤引起的上腔静脉受压综合征可采用化疗,用氮芥或某些联合化疗大剂量突击方案多可收效。其他对化疗不敏感的肿瘤所致上腔静脉受压综合征,放疗是首选的治疗方法,放疗总量30~50Gy,几乎90%的病人经3周放疗后自觉症状改善,甚至完全缓解,但缓解时间短,易复发。放疗后上腔静脉可水肿、穿孔以及纵隔纤维化,但少见。放疗失败可能提示存在血栓形成阻塞。对良性疾病引起的(包括良性肿瘤)上腔静脉受压综合征可考虑外科治疗或支架治疗(stent therapy)。总之,恶性肿瘤合并上腔静脉受压综合征要根据病因选择治疗手段。
(二)预后
90%的病人经三周放疗后,自觉症状改善等,甚至完全缓解,但易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