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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治性心力衰竭是一种临床诊断。
1.症状 患者休息或轻微活动即感气急、端坐呼吸、极度疲乏、发绀、倦怠、四肢发冷,运动耐量降低伴呼吸困难,骨骼肌萎缩,心源性恶病质,顽固性水肿,肝脏进行性增大伴右上腹疼痛。
2.体征 心尖搏动向左下扩大,可闻及第三心音奔马律,肺动脉瓣第二音亢进,继发于二尖瓣关闭不全的收缩早期或全收缩期杂音;右心室第三心音奔马律;三尖瓣反流时,沿着胸骨左下缘可闻及收缩早期及全收缩期杂音,用力吸气时增强;外周水肿、腹水;体重迅速增加;终末期难治性心力衰竭患者可扪及肝脏搏动。部分患者持续存在心动过速和(或)舒张期奔马律。血压偏低、在此基础上脉压常持续≤25mmHg(3.32kPa)。还可存在胸腔积液、腹水或心包积液及持续存在双侧肺部湿?音等。
难治性心衰的诊断尚无统一的标准。建立这种标准对于指导心衰治疗,促进心脏移植的开展可能有益,一般认为下列数项可以作为难治性心衰的诊断依据。
1.存在不可逆转的原发病损害,如多部位心肌梗死,器质性心瓣膜功能异常,乳头肌和(或)腱索断裂,心室间隔穿孔,室壁瘤,弥散性心肌损害如心肌病(原发性和继发性等)。
2.慢性有症状心衰超过半年以上.心衰的症状和体征在正规抗心衰药物治疗下持续不见好转或进行性恶化,时间超过4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