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病人都会经常出现的一个情况便是当症状出现时自己都不知道是患了什么疾病。皮炎是一种十分常见的皮肤性疾病。对于皮炎的症状大家在平时的生活中只是有了大致的了解,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了皮炎的具体的临床表现以及确诊依据。
临床表现:
1.有用药的病史,包括内服、注射、吸入、滴入、口含、漱口、灌肠、栓剂、外用等。初次用药潜伏期长,一般7—10天才发病。如病人过去用药时就已过敏,复发病例中用药后1—2天即可发病,最短者为几分钟。
2.由外用药物引起者,全身症状不明显。由内服药物引起者,往往有轻重不一的全身症状,如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全身不适、畏寒或发热(这种“药物热”的热度高低不等),部分病例伴有内脏(如肝脏、肾脏)损害。
药物皮炎的5个确诊依据:
1.病前有用药史;
2.有一定潜伏期;
3.发病突然,皮疹对称,泛发(固定型药疹除外)颜色鲜艳等;
4.自觉瘙痒;
5.重症伴粘膜、内脏器官及全身症状。
通过上述对于药物性皮炎的临床表现以及确诊依据的介绍,我们知道了药物性皮炎的临床表现一般是由内服药物引起的话症状比较明显,一般会出现头疼,恶心等症状。当人们在平时的生活中出现了自己的皮肤突然间出现对称性的皮炎时,应立即进行就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