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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原则:患者应进入加强监护病房,持续监测血压和尽快应用适当的降压药物。需要在短期内缓解病情,改善靶器官的进行性损害,降低心血管事件及死亡率。常需静脉滴注降压药物,既能使血压迅速下降至安全水平,又不能过度或过快的降压,以避免出现局部或全身灌注不足(尤其是肾、脑或冠状动脉缺血)。详细的治疗方法可以参考高血压危象。
降压目标:降低血压的同时保证脑部血流灌注,避免使用减少脑血流量的药物。一般以静脉给药为主,1小时内将收缩压降低20%~25%,血压下降幅度不可超过50%,舒张压一般不低于110mmHg。所选的药物可用乌拉地尔、尼卡地平、拉贝洛尔、硝普钠,舒张压降至95~110mmHg后可以改为口服药物。
1.迅速降低血压可选用下列措施
(1)乌拉地尔 加入生理盐水50ml,静脉泵维持6~12小时,或静脉滴注。
(2)尼卡地平 加入生理盐水50ml,静脉泵维持6~12小时,或静脉滴注。
(2)拉贝洛尔 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3)25%硫酸镁 深部肌注或用5%葡萄糖20ml稀释后缓慢静注。(多用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
(4)硝普钠 加入5%葡萄糖液500ml中,缓慢静滴,以血压调节滴速。(目前临床使用较少)。
(5)利血平肌注 1~2次/d,本药起效慢而平稳,适于快速降压后,维持血压应用。(目前临床使用较少)。
(6)酚妥拉明 肌注或静注,亦可稀释后静滴。(目前临床使用较少)。
2.恢复期可改为口服药物。
3.降低颅内压,消除脑水肿
呋塞米、甘露醇等降低颅内压。
4.制止抽搐
地西伴或苯巴比妥钠等。
5.控制癫痫。
6.病因治疗
症状控制后,有肾功能衰竭者可行透析治疗,妊娠毒血症者应引产等。注意对患者筛查继发性高血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