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散光的类型,首先应该确诊的是患者的具体类型,因为不同类型的散光,在治疗上,有着本质的区别,散光主要分为规则,以及不规则散光,前者议案不能都是用光学眼镜片进行矫正,但后者则无法使用这种方式矫正。
1、需散瞳检影验光,以圆柱镜矫正。
2、如视力不降低,又无视疲劳或视觉干扰症状发生,轻度散光不需矫正。
3、屈光矫正中要从配镜的实际效果和病人的耐受程度去选择镜片,不能单从光学理论上去努力。
4、高度散光可先使用较低度散光镜片,待适应后再增加度数,或用“等效球镜度”法进行矫正。
5、可选择性施表面角膜镜片或角膜散光矫正。
如果散光的存在引起了视力模糊,那么这就属于病理性散光,是需要通过配镜还矫正的,如果没有明显的引起看东西模糊,就是生理性的了,不需要戴散光片。
轻度散光(50度以内),一般人是不需要矫正。但从事精密工作者或需长时间阅读细小文字者,则考虑戴散光眼镜。
高度散光就非常容易引发弱视,一般来说,散光200度以上就已经有可能引发弱视了,这点对于儿童的伤害是极大的,在儿童患有高度散光的情况下,一定要及时进行治疗,如果错失最佳治疗时间,那么弱视的治疗将会非常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