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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

妊娠期高血压的临床表现

  高血压是我们平常生活中经常见到的一种现象,特别是年龄大的人,特别容易患高血压的症状,但是大家听说过妊娠期高血压没有,这是一种比较特殊的现象,只有妊娠期才会产生,那么妊娠期高血压有哪些临床表现呢?

  病史

  详细询问患者于孕前及妊娠20周以前有无高血压、蛋白尿和(或)水肿、与抽搐等症候;既往有无原发高血压、慢性肾病、肾上腺疾病等继发高血压;本次妊娠经过有无异常。

  体征

  妊娠20周以后出现:

  (1)高血压:测血压如有升高,需休息0.5~1h后再测。WHO专家认为血压升高需持续4h以上才能诊断,但在紧急分娩或低压>110mmHg时,虽休息不足4h也可诊断。过去以血压130/90mmHg为升高,现改为140/90mmHg以便与国际接轨。同 时,对血压较基础血压升高30/15mmHg但仍低于140/90mmHg者均不做异常诊断。因为North等(1999)及Levine(2000)做的5700例以上前瞻性研究证实血压上升但仍低于140/90mmHg者,母儿结局无异常故现已不列为诊断标准。

  (2)蛋白尿:应留清洁中段尿检查,如24h尿蛋白≥0.3g则为异常。

  (3)水肿:妊娠期可有生理性水肿。如经休息后未消失者,为病理性水肿踝及小腿有可凹性水肿,以“1+”表示;水肿延至大腿以“2+”表示;水肿延及外阴及腹壁,以“3+”表示;“4+”系全身水肿或伴腹水者。如水肿不明显,但每周体重增加超过0.5kg者应注意有无隐性水肿。由于引起妊娠水肿的因素多发生率高,没有特异性,故现国际上已不作为诊断先兆子痫的特征。

  并发症

  1. 对孕产妇的危害 中国先兆子痫孕产妇病死率为7.5/10万(1989),占孕产妇死亡原因第2位重度先兆子痫合并胎盘早剥凝血障碍、HELLP综合征、肝被膜破裂、脑 血管病变、肺水肿、心、肾功能衰竭手术产及产后出血均增加孕产妇发病率及病死率。子痫的孕产妇病死率在1%~20%,并HELLP综合征者2%~4%。

  2.对胎儿的危害 重度先兆子痫对由于胎盘供血不足、胎儿窘迫、FGR、早产、低出生体重、死胎、新生儿死亡的发生率增加,围生儿死亡率可高达150‰~300‰。

  孕妇因抽搐可出现窒息、骨折、自伤。可发生肺水肿、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肾功能不全脑疝、脑血管意外、吸入性肺炎、胎盘早剥、胎儿窘迫、胎死宫内等并发症。

  从上面的介绍中,大家知道了妊娠期高血压的临床表现了吧?因为妊娠期高血压是只在妊娠期会发生的,所以它和一般的高血压还是不一样的,我们需要区别对待,分开治疗,又因为妊娠期的孕妇体质比较特殊,所以要十分小心的治疗。